根據《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印發〈2024?2026年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實施意見〉的通知》《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印發〈2024?2026年全國通用類農業機械中央財政資金最高補貼額一覽表〉的通知》和《浙江省2024?2026年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實施方案》等有關要求,經組織測算、集中評議和專家論證,形成了《浙江省2024?2026年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(第二批)公示稿》(見附件),現予以公示。
公示期為2025年4月23日至4月28日(5個工作日)。如有異議,請于公示期內以書面形式反饋我廳,材料要真實客觀,實事求是。個人反映須注明真實姓名、聯系方式;單位反映須法人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。
聯系電話:0571-86757578,通訊地址:杭州市上城區鳳起東路29號省農業農村廳農業機械化和數字化處,郵編:310020。郵箱:zjnjhc@163.com。
附件:浙江省2024?2026年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(第二批)公示稿
附件:浙江省2024?2026年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(第二批)公示稿.xlsx
浙江省農業農村廳
2025年4月21日
特別聲明